通知公告
关于收缴2015年下半年工会会费的通知
 

  

      

 

各分工会:

    根据学校工会工作安排,现将2015年下半年工会会费收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缴纳标准

按照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关于收缴工会会费的通知》规定,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交纳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的0.5%会费,工资尾数不足10元部分均不计算在内。应缴数额和计算标准为:(岗位工资+薪级津贴)×0.5%×6个月。

二、缴费时间

请各分工会于2015年12月22日下午3点前将会费统一交校工会,同时报送缴纳统计表电子版和纸质版。请按时缴纳会费,否则将影响学校工会编制2016年工会经费收支预算工作。

联系人:张玉莹    联系电话:86172524

邮箱地址:839831292@qq.com

 

附件: 《2015年工会会员缴纳会费统计表》

                                 

          长春中医药大学工

            2015年12月16日

上一条:关于参加2016年《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保障计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参加2016年《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保障计划》的通知

关闭

 
 
版权所有 长春中医药大学工会、妇委会联系电话:0431-86172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