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2015年校工会为学校 820名在职职工办理了职工住院和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在职职工参保率达到95%,共交付保费72,980元,共83人次受益,累计赔付金额55,189元。互助保障工作涉及到全校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分工会做好宣传工作。2016年校工会将继续为全校在职职工办理住院医疗保险。
具体事宜如下:
一、保障内容:
1.保障期限:一年(2016年1月21日至2017年1月21日)。
2.保费金额:99元,其中校工会承担89元,个人承担10元。
3.保障项目:包括住院医疗保障和意外伤害保障。
二、参保人员范围
学校在职职工(包括人才、集体、校聘有医保卡的人员),返聘、退休及没有医保卡的人员不能参保。
三、缴费时间
为保证我校参报人员按时续保,请各分工会于1月5日之前,将参保人员保费及报名表电子版及纸质版确认签字,交校工会办公室。
四、理赔报销有关事宜
按照互助保险办通知要求,从即日起互助保险理赔不再支付现金,理赔钱款将直接打入银行卡。
报销所需单据:加盖公章的出院诊断书,住院发票,出险职工本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和银行卡正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互助办要求银行卡用长春市总工会工会会员服务卡,没有办理工会会员卡的职工,可提供长春农发展银行、长春农商行、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职工本人工资银行卡,同时标注开户银行信息(如:工商银行人民广场支行)
另:2015年住院还没有报销的人员,请各分工会通知本人尽快将有关票据送到工会。
联系人:张玉莹 联系电话:86172524
附件:长春中医药大学《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保障项目》
参保人员名单 (请在下载专区下载)
长春中医药大学工会
201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