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各代表组:
根据学校做好《关于筹备召开第八届教代会暨十届工代会的通知》长中大工发〔2017〕7号文件要求,各单位在已完成酝酿推选参加“双代会”代表候选人基础上,可召开教职工大会进行选举。为做好学校“双代会”代表选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代表的酝酿提名
各分工会(单位)要根据分配的代表名额,依据“双代会”筹备工作通知要求,以分工会为单位,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所提出的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代表人数的20%(差额数不足1人时,按1人掌握)。分工会汇总后,主动请同级党组织帮助审查,确定代表候选人。
二、关于代表的选举
以分工会为单位召开会员(职工)大会,由分工会主席主持,采用无记名差额选举方式选举产生。开会时,实到会人数达到或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获得半数以上赞成票的候选人方能当选为代表。
各分工会在产生代表后,可在当选的代表中推选产生代表组组长、副组长。推选出的代表、组长、副组长一并上报学校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关于“双代会”代表登记表的填写
登记表由代表本人如实填写,其中“奖惩”项目,只需填写近年来主要的奖惩事项。
选举单位意见栏中,需如实反映应到会人数、获得赞成票人数以及单位是否同意其作为代表的明确意见。加盖所在分工会及党组织公章。
附属医院可依据上述原则,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推荐40名代表的办法。
四、时间安排
为保证“双代会”按计划在暑假前召开,各基层工会请在本周内召开职工大会,并于6月19日上午11点前将推选出的代表、组长、副组长上报学校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1.长春中医药大学“双代会”代表选举程序模板
2.长春中医药大学“双代会”代表选举办法(草案)
3.基层工会选举学校“双代会”代表结果报告单
4.基层工会会员(职工)大会清点人数报告单
5.XX单位选举学校“双代会”代表选票
(请在下载专区下载)
长春中医药大学第八届教代会暨
第十届工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