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保证新入职教职工及时加入工会组织,加强学校工会队伍建设,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新会员入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学校新入职的教职工自愿入会;
2.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承认《中国工会章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会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3. 新入职的教职工入会申请经校工会审核后,通知各分工会缴纳工会会费。
请各分工会做好新入职人员入会工作,于4月21日前将《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本人签字,用一张A4纸正反面打印)报校工会办公室。
附件:《中华全国总工会入会申请书》
长春中医药大学工会
2017年4月17日
附件:
中 华 全 国 总 工 会
入 会 申 请 书
我自愿加入中华全国总工会,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积极参加工会活动,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努力奋斗。
申请人:
年 月 日
工 会 会 员 登 记 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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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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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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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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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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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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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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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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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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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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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及其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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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工 作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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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会
组 织
审 批
意 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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