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职工职业道德建设,选树一批在教科文卫体系统有影响的职工职业道德先进典型,根据中共长春市委宣传部、市高校工委、市总工会、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关于开展长春市教科文卫体系统“职业道德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长会联字 [2012] 7号文件)精神,学校研究决定,由各分工会组织推荐“师德标兵”候选人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实施素质教育中成绩突出。
2.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好,受到学生和家长的普遍好评,并取得县(市)、区级以上骨干教师称号。
3.为人师表,廉洁从教。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坚决抵制各种不良社会风气,师生关系和谐,在本系统职业道德建设中表现突出。
4.中小学教师要有五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或三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高校为教学科研一线人员。
二、表彰奖励
长春市在适当时间召开表彰大会,对评选出的“师德标兵”颁发奖牌和证书。
三、几点要求
1.开展“师德标兵”评选活动,对于推动全校教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和广泛的社会影响。各基层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把推荐评选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2.对推荐上报的人选,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把那些在职业道德建设上取得突出成绩的一线职工推选出来;要抓住评选表彰的契机,加大宣传力度;要把评选工作贯穿于本单位职业道德创建活动的全过程,进一步推进师德师风建设。
3. 本次评选活动由校工会具体负责。各分工会按照评选条件从2011-2012年度“三育人”中“教书育人”优秀个人、2011、2012年优秀教师中选出一名候选人,务于2012年11月26日15:00点前将人选推荐表、荣誉证书复印件及2500字事迹材料(一式两份,A4纸打印)报校工会(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长春市“师德标兵”推荐表请在工会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工会邮箱地址:czxgonghui@163.com
校 工 会
201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