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保证新进教职工及时参加工会组织,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新会员入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没入会的教职工自愿入会,由本人填写工会会员登记表。
二、能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承认工会章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会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三、新入会会员待学校核定后,由校工会通知各分工会缴纳工会会费。
四、请各分工会将本部门新会员的入会申请书和工会会员登记表于3月18日前交校工会办公室。
附件:工会会员登记会表、入会申请书(请在学校工会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打印到一张A4纸上)
长春中医药大学工会
201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