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根据学校工会工作安排,2015年上半年工会会费收缴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缴纳标准
按照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关于收缴工会会费的通知》规定,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交纳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的0.5%会费,工资尾数不足10元部分均不计算在内。其应缴数额和计算标准为:
(岗位工资+薪级津贴)×0.5%×6个月。
二、缴费时间
各分工会于2015年7月3日下午3点前将会费统一交校工会,同时报送缴纳统计表电子版和纸质版。
联系人:杨洪泉 联系电话:86172522
联系人:张玉莹 联系电话:86172524
附: 《2015年工会会员缴纳会费统计表》(请在下载专区下载)
长春中医药大学工会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