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
团结动员全市职工为建设幸福长春而努力奋斗
——长春市工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工作报告
(2013年6月19日 审议稿)
袁玉树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长春市总工会第十七届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在市委和省总工会的领导下,全市各级工会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长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认真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职能,圆满完成了市工会十七大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发挥,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开展了多层次的职工劳动竞赛活动,参赛企事业单位五年累计达6579个,参赛职工367万人次;培养选树金牌工人等职工高技能人才863名,推广和应用313项优秀技术创新成果。大力弘扬劳模精神,推荐评选出1778名全国、省、市劳动模范和“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涌现出聂永军、李凯军、李万升、尹维增等一批全国先进模范人物。积极做好劳模服务工作,累计为劳模筹措发放补助金和慰问金2954万元,建立400万元劳模大病专项救助基金,为39户无房困难劳模解决了廉租住房,在全社会营造了关爱劳模、尊重劳模的良好氛围。
(二)职工素质工程进一步深化,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新提升。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五年培育选树“职业道德建设标兵”347名。加强职工技能培训、创业再就业培训和农民工培训工作,培训职工200万人次。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文体活动,成立长春市职工文体协会,建立市级以上职工书屋60家,组织开展各项文体活动1000余场,参与职工近百万人次。
(三)劳动关系协调力度进一步加大,工会维权机制建设达到新水平。坚持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截至2012年末,全市共签订集体合同10279份,签订率达89%;签订工资专项合同10127份,签订率达84.7%。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有效落实,全市已建会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非公企业职代会建制率、厂务公开建制率分别达到97.7%和88.2%。员工诉求中心建设工作得到全总和省、市委的高度评价,全市建立员工诉求中心545个,诉求站点169个,受理诉求1400件,调解率达87%。组建1655人的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1650人的劳动关系调解员和1000人的舆情信息宣传员队伍,三支队伍积极工作,妥善处置锦湖轮胎集体停工、长春麦当劳员工集体上访等突发事件,在维护社会和谐中体现了工会作用。
(四)困难职工帮扶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推动职工共建共享发展成果取得新进展。全市各级工会大力推进帮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建设,初步形成四级帮扶网络,实现帮扶救助全覆盖。深入开展“送温暖”工作,五年筹措资金7700万元,受益困难职工19万人次。扎实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投入1800万元,资助困难职工子女2万人次,打造了“会校企联合助学”品牌。实施“圆梦农民工行动”,建立农民工夫妻公寓示范点。积极促进职工就业,累计开发就业岗位40420个,带动下岗再就业32005人,推介创业项目180个,发放小额贷款170多万元,扶持161人次创业。稳步推进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累计为37804人次给付保障金3200万元。认真落实上级工会“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要求,扎实开展“大走访”工作,2012年以来,全市万名专兼职工会干部走访企业6286户,走访职工62392人,帮助企业和职工解决实际问题3785件,赢得了广大职工的拥护。
(五)工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活力得到新提高。大力推进工会组建工作,截至2012年底,全市共建独立工会组织12009家,涵盖法人单位36075家,发展会员179万人。积极开展建设“职工之家”和“双亮”工作,全市90%的基层工会开展建家活动,“双亮”工作覆盖面达到50%。努力加大职业化工会主席队伍建设管理力度,建立三级考核管理机制,全市职业化工会主席达到140人,作用日益凸显,工作经验在全国推广。认真落实市委工会工作会议精神,国家级开发区全部建立总工会,机构机制更加健全。在工会系统全面推行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每年与县(市)区、开发区工会签订目标责任书,促进了工会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工会服务科学发展、服务职工群众的能力不断提升。我市工会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会的充分肯定,市总先后荣获全总、省总和全市性表彰84项。同时,劳动保护、经费收缴、经审、资产管理、调研、信息、工运理论研究、女职工等工作均不同程度得到加强。
回顾过去五年,我们深刻地体会到,做好新时期工会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切实把党的主张变成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必须坚持推动发展,始终把团结动员全市职工共谋发展、共创和谐、共享成果统一于工会工作的各个领域,切实保护、调动、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必须坚持服务职工,主动依法科学维权,始终致力于劳动关系双方的互利双赢,切实帮助解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始终把工会工作创新发展作为驱动力,切实以理论创新带动实践创新和工作机制创新;必须坚持求真务实,始终把工会工作置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去部署、去实施,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赢得广大职工的信赖和拥护。
回顾过去的五年,我们切实感受到,长春工运事业的发展和工会工作所有成就的取得,是市委和省总工会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广大职工辛勤奉献的结果,是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团结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长春市总工会第十七届委员会,向全市职工、工会干部和曾经在工会工作岗位上奋斗过的老同志致以崇高的敬意!向关心和支持工会工作的各级领导、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感谢!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工会组织服务发展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参与社会管理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仍需进一步找准;一些关系工会工作全局和长远发展的基础性工作需要补强做实;少数工会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有待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要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今后五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今后五年,是长春经济和城市建设进入新一轮发展的重要阶段,是建设幸福长春、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投资拉动、项目带动、创新驱动战略深入实施,开发区、城区、县域协调发展,全市企业核心竞争力、国有经济主导竞争力、区域经济整体竞争力和城市综合竞争力全面增强,为全面推进新时期工会工作创新发展提供了现实背景和强大动力。面对新形势,工会工作充满着发展机遇和严峻挑战。我们要以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精神,迎难而上,积极进取,奋力开创长春工会工作新局面。
今后五年长春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以服务发展、切实维权、帮扶济困、建好队伍为主线,紧紧围绕幸福长春建设的宏伟目标,依法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积极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努力为广大职工做好事办实事,团结动员全市职工为长春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根据这一指导思想,长春工会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必须坚持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深入学习和深刻领会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与劳模座谈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总、省总和市委对工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念,始终保持工会工作的正确方向。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不断推向深入。要帮助职工深刻领会十八大的主题,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丰富内涵,深刻领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战略部署,在学习中统一思想和行动、凝聚智慧和力量。要紧密联系职工的思想实际和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市职工中兴起学习贯彻的新高潮。要把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解决问题作为衡量学习成效的标准,把学习活动融入到具体工作中,渗透到工会履行职责的方方面面,不断增强贯彻十八大精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始终坚持这条道路,不断拓展这条道路,努力使这条道路越走越宽广”。在工作中,我们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理论为指导,始终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坚定;坚持党对工会的领导,正确认识和把握我国工会的性质、地位、职能和作用,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坚持两个维护的高度统一,始终保持工会组织和工人阶级队伍的团结统一。要不断增强工会服务大局和服务职工的自觉意识。我们要认真落实市十二次党代会各项部署,立足长春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及目标,团结动员广大职工推动长春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要坚持以职工为本,把代表好、维护好、发展好职工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协助党委和政府解决好职工生产生活问题,努力让职工更加体面地劳动、更加幸福地生活。
(二)团结动员全市职工勇担历史重任,积极投身长春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实践
工人阶级是推动改革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根本力量。工会组织必须充分发挥组织动员作用,调动和激发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在全市经济建设中当好主力军。要为广大职工岗位练兵、技术革新、建功立业搭建稳定的经济技术活动平台。未来五年,要在全市各条战线,继续深化“学、争、创、做”劳动竞赛活动,深入开展重点产业和重点工程立功竞赛,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体制,着力在以点促面、深化提高上做文章,发挥立功竞赛在推动支柱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深化群众性科技创新活动,努力打造一批职工创新示范基地,推广一批职工创新成果和以工人名字命名的先进操作法,选树一批职工创新带头人,形成职工竞相创新的生动局面。大力创建工人先锋号、劳模工作室和首席技师服务站,在团结带领广大职工全面完成各项生产任务和经济指标的同时,开展技术攻关、技术革新和合理化建议活动,推动长春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升级、创新驱动发展。五年内,力争使职工劳动竞赛参与人数达到400万人次。要全面实施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加大职工培训工作力度,以实用人才培训、职工再就业培训、外来务工人员技能培训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培训、竞赛与技术等级鉴定一体化运作机制,着力加强工会职业培训基地建设,培养更多实用技能人才。力争到2018年底,在全市建立100个左右职工技能培训基地,选树1000名职工技术带头人,培养10万名高技能职工,培训职工总数超过200万人次。开通长春职工网络学习培训平台,集学历教育、职工继续教育、职业技能培训认证、企业自主培训、职工电子书屋等功能于一体,通过网络大学校,为职工提供便捷、优质的教育资源。整合全市各级企事业单位工会文体资源,建立市、县(市)区、企事业单位三级职工文体活动网络,加强职工文体协会建设,充分挖掘职工文体人才,组织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提高职工身心健康水平。要进一步传承弘扬新时代劳模精神。认真制定、落实长春市劳模管理办法,精心做好模范先进人物的培养、评选、表彰等工作。广泛宣传劳动模范的先进事迹,大力弘扬劳模精神,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时代风尚。做好劳模服务管理工作,加强劳模协会建设,办好劳模疗休养、劳模大病救助、为无房困难劳模解决廉租住房等实事,协助解决特殊困难和离退休劳模遇到的实际问题。要加强群众性劳动保护工作。继续抓好“安康杯”竞赛,督促企业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落实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大格局中,体现工会劳动保护工作的作用。
(三)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作用,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
把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为工会组织的重要任务,努力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要切实加大维权工作力度。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劳动关系调解员和舆情信息宣传员三支队伍作用,推进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签订工作,依法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建立职工工资增长与企业经济效益增长相匹配的机制;建立健全劳动关系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完善劳动争议预防、预警、调处、援助一体化机制,面对职工群体性突发事件,要及时介入,积极协助党政,努力化解矛盾,教育引导职工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职工队伍的稳定。要深入开展民主管理工作。落实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切实发挥职代会在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方面的重要作用。继续加强非公企事业单位职代会建设,扎实推进区域性、行业性民主管理,提高职代会建制率。进一步加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工作,开展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加强企事业单位重大决策和经营管理事项向职代会报告制、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重大方案和事项职代会表决制、法律法规和劳资约定事项职代会审查监督制、职代会备案制和公司制企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等制度建设,探索实行职工代表巡视听证制度,努力提高职工民主管理的科学化水平。要推动“员工诉求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建设。深入推进工会法律援助、诉求代理工作,不断提高工会介入劳动争议基层调解、裁前调解、诉前调解、访前调解的能力。用五年时间,使全市员工诉求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数量翻一番。指导职业化工会主席所在的工会联合会全部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聘请专业人士参与到工作中,为职工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帮 助。
(四)全力为职工办更多实事好事,努力让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全市职工
职工是城市发展的主体,建设幸福长春,首先要让全市职工生活得更加幸福。今后,我们要采取更新更实的举措,为职工办更多实事好事。要办好长春市工会会员服务卡。利用五年左右时间,为全市每名工会会员办理作为身份标识的服务卡,该卡将集合会员管理、工会服务、消费优惠等功能,让会员一卡在手,就能享受到工会以及社会提供的服务。要加强帮扶救助工作。推进各级工会帮扶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实现扶困救助、保障互助等帮扶工作的功能整合。深入开展万名工会干部“大走访”工作,建立“大走访”长效机制,坚持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地为职工办好事。持之以恒地做好集中救助和日常帮扶、会校企联合助学、农民工关爱行动等实事,开展城市困难职工住房情况调查,努力为职工解决实际困难。大力发展职工互助保障事业,免费为市总各产业工会(工委)在档困难职工办理大病互助保障,为城区一线环卫工人免费办理意外伤害互助保障,用五年时间,使全市职工互助保障覆盖率翻一番。要实施更多促进职工创业就业的举措。完善就业援助制度,重点帮助零就业和困难职工家庭、产业结构调整中转移人员实现就业。把推动职工自主创业作为工会组织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加强创业培训和指导,加大职工创业小额贷款发放力度,为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未来五年,力争使就业岗位开发数、职业介绍成功人数、扶持职工创业人数均有较大幅度增长。
(五)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为工运事业发展不断注入新的动力
改革创新是新形势下工会工作发展的不竭动力。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解放思想,求真务实,用创新的思维和举措,推动长春工会事业蓬勃发展。要大力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依法普遍建立工会组织,继续加大世界500强、国内500强企业工会组建力度,大力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组建工作,积极吸纳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入会,努力做到哪里有职工哪里就有工会组织。到2018年,基层工会组建率和职工入会率均达到95%以上。着力加强企业工会建设,激励企业工会大胆创新、形成特色,推动企业关爱职工、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和职工和谐相处、共同发展。建立基层工会组织服务管理平台,把建会和管理结合起来,把发展会员与发挥作用结合起来,认真落实会员“四权”,深入开展“双亮”工作,大力推进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着力把基层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维权到位、工作活跃、作用明显、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用五年时间,使全市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率达到80%以上。要进一步加强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加快工会工作者职业化、社会化进程,加大职业化工会主席选聘力度,建立工会干部人才库,多渠道储备、选拔、使用各类人才。严格按照上级部署,不折不扣地开展好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落实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和市总工会的实施办法,不断加强工会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进一步增强为职工办实事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大力加强能力建设,努力增强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服务大局的能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能力、构建和谐稳定新型劳动关系的能力和工作创新的能力,切实提高做好新时期职工群众工作的能力。要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做好工会财务工作,保持工会经费稳步增长。加强工会审计工作,加大对工会经费和资产监管力度。制定工会企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提高工会资产服务职工和工会工作的效率。进一步加强工会女职工工作,着力做好宣传调研、信息统计、工运理论研究等工作,促进工会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各位代表、同志们,新的历史时期,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肩负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在市委和省总工会的正确领导下,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团结带领全市职工,为建设幸福长春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