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为祝贺学校文体工会成立,校工会责教职工羽毛球协会将于2016年7月5日至7月7日举办第一届“会员杯”教职工羽毛球友谊赛。
具体赛事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16年7月5日至7月7日中午12:30-13:20,请参赛队员提前十分钟到达场地。
二、比赛地点
长春中医药大学体育馆
三、参赛组别
1.学校职能部门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校友会办公室、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统战部、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计划财务处、审计处、招生与就业处、保卫处、基建处、离退休工作处、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处、医院管理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后勤集团
负责人:刘放、高鹏
2.教学单位、科研及相关单位
基础医学院、中医学院、药学院、针灸推拿学院、护理学院、管理学院、临床医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创新实践中心、职业技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图书馆、档案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高等教育研究中心、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中心、学术期刊社、中医药与生物工程研究开发中心、吉林省人参科学研究院、中医基础研究所、中医临床研究所、中医手法研究所、中药研究所、文化教育艺术中心
负责人:高雷、於文博
3.附属单位
附属医院、临床医学院、第二附属临床医院
负责人:郑大为
四、竞赛项目:混合团体赛(混双、女单、男单、女双、男双)
五、报名、参赛办法及要求
(一)凡是我校工会会员均可参加本次羽毛球友谊赛,参加本次比赛的教职工自动成为羽毛球协会会员。不参加比赛的教职工也可借此机会自愿申请加入教职工羽毛球协会。参赛名单以分工会为单位报到教职工羽毛球协会。
(二)根据比赛要求,每队男子单打、女子单打运动员年龄必须为40岁以下,混合团体赛每支参赛队男运动员、女运动员分别可有一人兼一项。
(三)团体赛报名单以外队员不得参加比赛,比赛中不得随意增加、更换运动员。如有违规则取消该队本场本单项成绩(取消存在运动员替换的单项成绩,不予取消整队成绩)。
(四)所有参赛队员不含保险,比赛期间如发生意外伤亡事故,一切责任自负。
六、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采用中国羽协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和国际羽联公布的最新规则 。
(二)团体赛由5场比赛组成,比赛顺序为:混双、女单、男单、女双、男双。
(三)比赛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比赛分A、B、C、D共四个小组进行小组单循环比赛,第二阶段由四个小组的第一名重新抽签进行交叉淘汰赛。第一阶段比赛必须打满5场,第二阶段采用五场三胜制。
(四)记分办法:团体赛第一阶段比赛必须打满五场,每场比赛均采用抢31分赛制(当某一方领先到达31分时为获胜),某一方领先到达16分时交换场地,一局决胜。第二阶段比赛为每局21分赛制,三局两胜。
(五)弃权:一场团体比赛中,单场弃权按局分2:0(21:0、21:0)计算。若一次团体赛3场全部弃权则按0分计算。在一场比赛进行中,运动员因伤病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比赛者按该场比赛弃权论,弃权一方所得分数有效。
(六)参赛队必须遵守比赛时间、场序,按照比赛要求到指定的场地参加比赛。除第一场比赛按规定时间外,之后比赛按上一场比赛结束时间算,迟到10分钟则视为自动弃权。
(七)裁判长可根据赛场实际情况调整比赛场次。
(八)重新发球:比赛采用一人制裁判,在临场主裁判无法作出准确裁决时判重新发球。
(九)循环赛若出现2队积分相同,则两者之间比赛胜者名次在前;若3队(含3队)以上积分相同,则按各队在该组比赛中的胜场、局、分数决定名次,若再相同抽签决定名次。
(十)竞赛规程未尽事宜将在比赛前领队会上作补充说明。
七、器材与服装
(一)比赛用球由组委会统一提供。
(二)运动员须穿着适宜羽毛球运动的服装,双打配对选手应尽量保持着装颜色一致。
八、报名截止时间
(一)各分工会统一组织报名时,要认真填写报名表。
(二)参赛单位需在2016年7月1日下午3:30前将报名表电子版报教职工羽毛球协会。
联系人:羽毛球协会会长高雷 联系电话:13159603931
羽毛球QQ群:228542311
学校工会校教职工羽毛球协会
2016年6月29日
长春中医药大学教职工羽毛球协会微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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